第三百九十一章 韩森的决定(2 / 4)

那也是韩森之前计划做的事情。

他现在影响力很大,场外代言赚得也是盆满钵满,但那些钱和购买球队所需的相比还是会不够。

单纯从购买球队的角度讲,在2016年新劳资协议生效前是合适的时机,因为那时候NBA球队市值并没有暴涨。

但是现在的话,那会比较有难度。

所以他得到股份,成为某支球队的小老板,然后在卖掉那部分股份,去成为另外一支球队的老板是可行性比较大的方法。

但这里面涉及到一个问题,股份兑现问题。

因为NBA有明确规定,球员是不能同时成为球队老板,也就是拥有球队股份的。

所以维维克才会提出是在韩森退役之后,用赠予的方式把股份给到他。

换句话说,这是一份类似于抽屉协议一样的东西。

但是这种协议哪怕签了字面协议,因为它不符合规定,兑现的主动权完全在维维克那一方。

举个最真实的例子,就是当年奇才和乔丹之间的那档子事。

当年乔丹退役之后,花钱购入了球队5的股份成为了球队小老板。

之后米国发生双塔击穿事件,乔丹第二次复出,他当时把那5的股份卖回给了球队老板波林,并且达成约定,当他再次退役的时候,波林会把那5的股份又以原价的方式卖回给乔丹。

之后的事情所有人耳熟能详,随着乔丹的复出,奇才队的市值大幅增长,波林不愿意用原价把股份卖给乔丹。

维维克会做和波林一样的事情吗?

韩森没法确定。

理论上来说,以他和阿佳丽的关系,维维克是会履行承诺的。

但利益这种东西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,就不和感情有直接联系了。

在思索了一夜后,韩森在第二天进行了第二轮会面,这一次会面的球队缩小到了三支,分别是篮网、快船和国王。

而且这一次的会面也不是公开的,而是和老板们的私下交流。

他给了这三支球队的老板们一个新的提案。

NBA规定球员或者其亲属不能拥有球队股份,因为球员同时是老板的话,会通过类似主动降薪之类的方式帮助球队。

但NBA规定但任何规则都是有漏洞可钻的。

就像联盟的交易规则,从大Z条款到毒药合同,都是被一次次钻了漏洞之后才逐渐改善的。

涉及到股权这块的,韩森之前就有要让隆多出任球队管理层的想法,管理层持有球队股份很合理吧?

至于他和隆多之间有什么协议,那就又是另外一件事情了。

当然这依旧是一份抽屉协议的东西,如果隆多选择曝光这种事,那他会受到联盟的严厉惩罚。

但比起相信维维克,韩森更愿意相信隆多。

毕竟他穿越这么多年,隆多是和他关系最亲密的那个人。

所以韩森的这个设想就是,他会通过隆多的手直接花钱购买10的股份。

正所谓落袋为安,这比寄希望于赠予要靠谱得多。

蔡率先退出了。

他是一个谨慎的商人,好不容易进入NBA,成为NBA历史上第一个华人老板的他,并不想冒险做这样的事情。

因为一旦曝光,他之前的所有付出都将付之东流,那是他所完全不能接受的。

鲍尔默和维维克都同意了。

对鲍尔默来说,快船队只相当于他的一个“玩具”,他随便怎么玩都行。

而对维维克而言,虽然韩森的方案有些出乎意料,但是他想得到韩森改变国王队的想法是真的。

为此他甚至在思索一阵后,咬着牙又补充了一句:“我同